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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过很多现代言情,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《错嫁一场》,这是“逆行者”写的,人物丽魏身上充满魅力,叫人喜欢,小说精彩内容概括:他一向自诩君子家务事儿是一点都不沾。家里的里里外外烧火做饭往来应酬都是我在安排。到了冬天寒冬腊月的时节,我还要去河里浆洗衣服。一双手长满了冻疮...
进了门。
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了,连宴席也没有摆。
洞房花烛夜,就连床榻上的被子都是破的。
我只好点着灯,缝了一夜。
第2天一早天还没亮,我就得起床去放牛割草。
太阳正毒辣的时候,我还要帮着魏书程挣工分。
他一向自诩君子家务事儿是一点都不沾。
家里的里里外外烧火做饭往来应酬都是我在安排。
到了冬天寒冬腊月的时节,我还要去河里浆洗衣服。
一双手长满了冻疮。
魏书程看一下我的手眼神满是嫌弃:“好女人的手是不会这么粗糙的!”
那时的我惊慌失措的把手背在背后。
我以为是我这双难看的手,我让他讨厌了。
直到后来我才知道,他只是平等的厌恶我,厌恶身上的每一个部位。
我像一头老黄牛一样,勤勤恳恳的围着这个家。
魏书程专心读书,可也考了整整三年。
才终于考上一个本科。
这三年,无论是酷暑还是严冬,我每天都在为劳动。
家里也算是有了些积蓄。
可是他考上大学,进了城里之后,一切都变了。
他也不爱学习,每天就在歌舞厅里鬼混。
我攒下来的那些钱很快就被他挥霍一空。
整天整天的不回家,他的爸妈就把所有的责任归咎在我的身上。
“你每天也不知道打扮打扮,要是我是男人,看着你这张脸,那也讨厌极了!”
“像你这样的活该拴不住自己的男人!
还是个不下蛋的母鸡有什么用?”
我只能默默的把苦果往肚子里咽。
我不敢告诉他们,其实魏书程,从来没有碰过我。
他嫌弃我的身体粗糙,不似其他女孩一样光滑。
所以连看我一眼都觉得恶心。
可是如果不是为了他每天在地里劳作,我原本也可以养的一身好皮肤。
到了城里以后,没有地可以再让我劳作。
可我却变得更辛苦了。
魏书程说伺候公婆是我的本分,娶我回来就是为了有人能孝顺父母。
可是这不是我的父母啊。
魏书程你的父母为什么要我来孝顺?
我的心中满是疑问,可是却没有一个可以倾诉的人。
我不想再在这个家里像一个条狗一样被人使唤。
正巧这时国营饭店在招工人。
我就去应聘了,大堂经理瞧着我是个老实本分,肯干活的。
把我留了下来。
我在这个饭店里面干得很开心。
里面有不少顾客都是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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