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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错世》是作者 “爱吃奶油变甜妹叭”的倾心著作,沈崔是小说中的主角,内容概括:沈景尘从小陪着我长大的,从我才六岁时一直陪我到二十岁。我对他一直以来对我的好都来者不拒,不管是街市上五文钱的糖葫芦,还是文街中最好的金铺打的步摇。我知晓他对我的心意,但却从来不会回应半分。后来,他和崔尚书家的嫡女议亲。城中人人称赞他们郎才女貌,好不般配,竟是天赐良缘,当结伴终身。沈景尘的好友与我说,......
了她的手,拒绝了她。
那个女人对我来说,只是生下我的人,我同她之间,并无半点情分。
“她快不行了!”
婆子见拦不住我,急急在我身后喊道。
我停下了脚步,细细思索后,转身走过去,给了她二两银子。
“好生安葬了吧,剩下的钱你拿去回老家养老。”
不出我所料,哪怕我走了好几步出去,那婆子仍在后面对我骂了很久。
这世道真是奇怪,亲娘生下孩子不管不顾,哪怕住在一起也不多看一眼,动辄打骂,也没有人说她一句不好;反过头来却要我知礼义廉耻,孝敬侍奉,难道我生来就是等着做那冤大头的吗?
09转眼又到年关。
最近我的身体越来越差了,好像从去年我在沈府染了风寒开始,就一直没有好利索。
再加上被崔珏推下湖里,许是落下病根儿了。
今年的雪下得格外大,我已经很多年没看到这番景象了,尽管我已经懒得动,但我还是得为自己去城里抓点药。
进了一间药铺,竟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“沈景尘。”
我的声音缥缈,很久没有叫过的名字,出口的一瞬间还有点艰涩。
他抬起头看我。
昔日的俊美状元郎如今做了一个药仆,尽管如此,那一身的清冷绝尘气质也独特出众,哪怕是不认识他的人,也会觉得他非同一般。
只是看了一眼,他便不再理会我,只当我是陌生人。
我也自嘲地笑了。
林清歌,你叫他,又想做点什么呢?
又是期盼他跟你说什么呢?
我拿了药匆匆走了,如果他不想见到我,那我是该一辈子都不再出现的。
我失魂落魄的回到破屋,刚准备关门,突然冲出一个黑影撑住了我的大门,力道太大我没承受住,往后打了一个趔趄。
还没等我站稳,黑影已掐住了我的脖子,我这才勉强看清楚,来人是沈景尘。
“为什么这么做?!”
他咬牙切齿,手上又加了些力道。
我现在整个人瘦的只剩了个架子,脖子细的好像稍加使劲就会拧断,以沈景尘现在的力道,我很难呼吸,更别提说出一个字了。
沈元朗死了,我是无悔的,但沈景尘若要我死,我也定不会眨眼。
曾经我就有想过这一天,所以我根本不会挣扎。
但沈景尘却先慌了,放开了手,只是阴沉沉的看着我。
我狠狠咳嗽了